不少电动自行车都配置有开放式的车载置物箱或者前置车篓,予人便利。但是,也有个别粗心大意的人把贵重物品放在置物箱内,在离车后没将物品取走,反倒给别有用心的人留下可乘之机。

8月26日15时许,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联和派出所接到群众李先生报警,称自己的手机被盗且被刷走了500多元。经了解,不久前,李先生骑电动自行车到某商业广场办事,离开车辆时,将一台备用手机遗留在车前的置物车篓里。20分钟后,李先生回到停车点,发现车篓里的手机不见了。而当他使用另一台手机查看微信时,发现丢失的手机已被人通过微信消费了500多元。

接到报警后,民警开展走访调查,锁定了嫌疑人的身份。9月3日,民警在联和一商业广场附近将嫌疑人李某抓获。

经审讯,嫌疑人李某供述,其发现李先生车篓没上锁,且有一台手机在内,就将手机“顺走”。得手后,他发现手机并未设置锁屏密码,于是将机主存有的微信零钱全数花完。据李某交代,他曾多次在没上锁的车载置物箱内“顺走”手机等个人物品。

目前,嫌疑人李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李斌 通讯员:刘嘉峰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张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