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岗位管理在激发事业单位人才活力中的积极作用,包头市人社局出台了《包头市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的若干具体措施》(以下简称《具体措施》)。

《具体措施》重点围绕岗位设置、人员聘用、“四岗”汇聚人才、基层岗位管理和其他综合类规定等方面,提出20条具体措施,形成政策的“组合拳”,推动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


优化岗位设置方面,拓宽对实行人员总量管理的高等院校、公立医院、科研院所和公办幼儿园等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总量;鼓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实际发展需要,统筹设置专业技术和工勤技能岗位;围绕自治区和我市重点行业、重点工作,优化相关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结合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情况,统筹增设中小学教师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优化教育领域岗位结构。

规范人员聘用方面,规范公开招聘、人才引进、调入、转岗和越级(破格)聘用人员管理,针对聘用岗位、取得资格、单位岗位空缺等不同情况做出具体规定;明确工勤技能人员的聘用管理,对人数较少单位的工勤人员、工龄及年龄符合相关要求和优秀高技能人才的岗位聘用作出了规范要求。

完善“四岗”管理方面,明确特设岗位的聘用情形,拓宽事业单位引才留才的重要渠道;强调“双创”制度,支持和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开展“双创”活动;鼓励事业单位自主设置流动岗位,吸引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管理人才、科技人才和海外高水平创新人才兼职;完善“定向岗位”使用范围,鼓励和引导优秀专业技术人员扎根基层、服务基层。

落实基层政策方面,强调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的结构比例,并对数量的核定和审核批复等工作常态化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有效破解晋升矛盾,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具体措施》还对岗位聘用分级备案制度、聘用结果备案时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竞聘上岗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提出了规范要求。

下一步,包头市人社局将紧紧围绕落实自治区“五大任务”和包头市建设“两个稀土基地”“世界绿色硅都”,打造教育、医疗、文化“三个高地”等重点工作,针对制约事业单位发展的岗位管理瓶颈问题,靶向发力、精准施策,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为包头市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包头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李硕)